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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7日,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开启春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。
4月7日19时30分,在长安区华美十字,交警对过往摩托车、电动车骑行者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、教育。
交警长安大队执勤一中队副中队长魏宁说:“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(电动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)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常危险,一旦发生事故,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,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、行道树碰撞,容易出现颅骨骨折、颅内出血等,危及生命。而戴头盔,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安全措施。目前,按照相关规定,摩托车、超标电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,将面临50元处罚,电动车骑行者未按规定佩戴头盔,需要现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学习。生命只有一次,人生没有彩排,无论你是骑乘电动车、摩托车,还是驾乘机动车,请务必牢记一盔一带。”
22时,在终南大道和西安三河一山绿道十字西南角的交警、城管联勤执勤点,民警现场对过往面包车逐一进行核查,对面包车超员、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、非法改装、年检逾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。
据了解,本次春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,西安公安交警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100余条违停现象较为严重的路段,试点组织45个最小工作单元,每两人为一个小组,对违法停车进行全天候滚动式整治。
西安公安交警在西安全市180个点位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整治,对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车不戴头盔,以及摩托车、电动车等闯灯、越线、逆行等重点行为进行查处,切实提高西安全市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头盔佩戴率,并推动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全面提升。
“我们力争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,使城市道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0%以上,远郊区县农村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60%以上,切实减少事故发生的隐患。”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董国亮说。
西安公安交警将在全市17处交通执法站和110处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对重点交通肇事肇祸或违法行为的重点查处,对货车超载、客车超员、不按规定载客,大客车和大货车超速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,力争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,确保全市交通环境安全畅通。(记者 李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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